中国网武汉9月28日讯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的《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报告》显示,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杨春湖启动区C04地块建设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该项目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被处罚款15000元。

武汉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处罚文书(武城建稽罚决字[2020]42号)认定:彭某任职的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系新建居住、商务、商业及公共绿地项目(杨春湖启动区C04地块)的建设单位,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查,彭某系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决定对查彭某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公示截止期为2021年9月22日。

资料显示,杨春湖启动区C-04地块楼盘名称为东湖金茂府。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居住项目(杨春湖启动区C-04地块)规划方案批前公示》显示,此项目位于洪山区霞光路、杨春湖路、和谐路、黄鹤路围合区域。根据规划,东湖金茂府C-04地块用地面积3.13万方,总建筑面积18.11万方,计容建筑面积1364万方。

此前,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因在该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曾被处罚款25万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9年该公司曾因不配合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征集及其他管理工作、未按要求开展销售活动和其他违规行为亦曾被处罚。

相关报道:

《武汉东湖金茂府开发商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拟被罚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