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创新“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

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第一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实施“红色头雁”工程

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县级联审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市县党委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鼓励开办支书论坛、支书微讲堂等,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加大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精准选派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在自然村、村民小组、龙头企业、新型合作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统筹建立党组织。

二、整体建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

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着力提升村党组织组织力,真正把广大党员、群众和各类社会基层组织联结起来,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实到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整县推进村党组织建设,每年选树一批先进支部,整顿一批后进支部,带动中间支部提升。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推行先进村辐射周边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建等方式,组织带领群众共建美丽乡村。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到2022年底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建好用好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深化“五务合一”。

三、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深入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实行党员“述学述做”。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加强新党员培养,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第二节加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广“党建引领”“党领群治”的经验做法,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载体,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村级事务“阳光运行”。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二、强化基层法治能力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培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健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力量,引导农民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崇尚科学文明,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第三节夯实基层政权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适应街道、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

二、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建立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乡镇公共服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依法确定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推动综合信息平台向农村社区延伸。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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