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繁荣发展荆楚乡村特色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素养,推动荆楚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繁荣乡村文化事业,增强文化自信,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

第一节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全面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挖掘拓展农村宣传教育阵地载体功能,增进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推进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加强乡村学校、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村级文化长廊、固定宣传栏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史馆。注重农村思想文化宣传人才挖掘和队伍培养。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农村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寻找“荆楚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

三、倡导良好道德规范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规范开展“道德模范”“荆楚楷模”等宣传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推进农村道德讲堂建设。充分调动村“两委”,鼓励农民群众开展道德评议活动。依托数字乡村战略,发挥全媒体对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宣传和引导效用。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征信系统,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第二节保护传承荆楚优秀传统文化

一、创新文化保护和传承机制

充分挖掘荆楚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进炎帝神农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武当文化、孝文化、鄂西巴土文化、大别山红色文化、三峡文化等特色文化传承工作。因地制宜保护利用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等农业文化遗产,切实保护好蕴涵乡村文化的物件和建筑。加强传统戏曲、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工艺、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保护和改造100个特色文化村及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二、繁荣农村特色文化产业

实施“文化+N”行动,建立城乡文化互动融合发展机制。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科普、现代民宿、民族风情游、养老养生等新业态。推动乡村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科技深度融合。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创意产品、民间艺术、民俗表演等,培育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炎帝神农故里寻根节等一批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实施湖北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和打造手工艺产品专业村。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

三、营造文化传承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传统民俗、村规民约。支持开展村志、村歌、村史、村训整理编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多种形式展示和宣传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全民参与、自觉传承、共建共创的良好风气。

第三节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四馆三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博物馆,剧场、综合排练场、文体广场)建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加强流动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实施“百团千队万能人”扶持工程、“百姓舞台”工程。鼓励发展乡村社会文艺团队和农村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完善乡村文化工作网络。

二、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探索建立百姓“点单”、政府配送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丰富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一县一团”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健康适用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与服务。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帮扶活动,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培训行动。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积极推出反映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丰富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培育乡土文化人才,扶持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科学普及和文化娱乐活动。通过组织“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展演等形式,为农村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以春节、国庆、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为载体,组织开展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推动传统戏曲、全民阅读和经典电影进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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