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坚持产业化、市场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为突破口,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一、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稳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规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稳粮增收模式,推进粮食稳产提质增效,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2500万吨以上。发展环保高效型畜牧业,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强化生猪良种培育,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序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稳步提高特色水产品种比重。推动油料扩面增效,发展高油酸菜籽油,在油茶、核桃、油橄榄适生区大力发展木本油料。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序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范围,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管理模式。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创响一批知名品牌,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重点打造20个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和300个产品品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
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农业从以单一的农副产品生产为主向科研、生产、加工、贸易、观光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拓展,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81。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淡水品(小龙虾)、生猪、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柑橘、蔬菜(食用菌)、油料、道地药材等主导产业,打造十大千(百)亿优势农业产业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景观农业、休闲康养、农耕文化体验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美丽乡村(镇)、休闲农庄、休闲渔业综合体。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打造50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00个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一批产值过亿的特色产业专业村。
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龙头企业与农业主导产业联动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着力培育一批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壮大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做强一批出口型龙头企业,建立高素质农业企业家队伍。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瞄准行业细分领域,建设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在现代种业、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等领域,引进一批头部企业。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开展“村社共建”和联合社培育,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的家庭农场,每年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0个。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家庭农场”“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社、邮政、农业服务公司等面向小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坚持科技兴农,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科技攻关,推动在绿色高效生产模式、智能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加工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加强重点农产品种子库建设,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打造现代种业新高地,建设种业强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3%以上。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提高水土肥利用率,推动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植保无人机、无人驾驶农机、农业机器人等在规模种养领域普遍应用,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彰显乡村特色风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美丽乡村。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规划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范乡村建设秩序。保护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风貌,建成一批具有荆楚风貌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提高农房抗灾能力,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二、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持之以恒纵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美丽田园、绿色家园、幸福乐园。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实现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利用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生态循环水网等多种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开展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县整镇、连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坚持建管并重,提档升级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深入实施村党组织“红色头雁”计划,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建强村党支部战斗堡垒。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力量,推进村民自治、基层法治、乡村德治有机结合,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推动乡村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专栏7 乡村振兴重大工程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工程、两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节点建设工程,提升收储调控能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为重点,建成集中连片设施完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4500万亩以上。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评价、良种繁育等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建设“武汉·中国种都”。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改造和建设一批动植物疫情及疫病监控中心(监测站)、区域中心、实验室。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优质水产品、特色蔬菜水果、肉制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全省新增冷库库容185万吨。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进一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创建省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50个。
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做强“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荆楚大地”、京山桥米等粮油品牌,宜昌宜红、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赤壁青砖茶、武当道茶、英山云雾、襄阳高香茶等茶叶品牌,潜江龙虾等水产品品牌,大别山黑山羊等畜牧品牌,宜昌蜜橘、秭归脐橙、罗田板栗等水果品牌,洪湖莲藕、随州香菇、洪山菜薹等蔬菜品牌,蕲春蕲艾等中药材品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工程,整县推进一批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三乡”工程,吸引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热爱家乡的企业、能人、市民下乡兴乡。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农业保险惠农水平。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农房抵押、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等实现形式。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推进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级集体持有或参与经营分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造2000个集体经济强村。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成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省市县镇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农业水价、粮食收储、农垦、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改革。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