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湖北文化产业竞争力。

一、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孵化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原创力和竞争力的创牌打“板”企业,新增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带建设,提升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持续推动智慧广电5G建设,发展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出服务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基地,促进文化名家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工作室等新型主体加快发展。深入挖掘湖北特色文化元素,加强特色文化小镇、文化名村和特色街区建设,加强汉绣、楚式漆器等文化文物文创产品开发。办好华中图书交易会暨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等,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湖北文化品牌。

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广“灵秀湖北”文旅形象。加大荆楚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挖掘、展示和传释力度,推出一批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和线路,打造一批集文化创意、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一批以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名镇名村、商业街区等为依托的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主题的文化旅游融合品牌。举办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打造“一江两山”旅游品牌,建设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在巩固城市旅游、风景名胜旅游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持续推进湖北旅游强县名镇名村创建。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程,建设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文化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部手机游湖北”综合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全省的智慧旅游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及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行业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出台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进行理事会制度、委托运营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与管党建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和长效机制,加强国有文化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指导推动各类文化企业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完善文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开展“扫黄打非”,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专栏12 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重点工程

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推进县级“五馆两场”建设,建设15分钟文化圈。推进谭鑫培大剧院、湖北省群艺馆新馆、湖北文学馆、长江演艺中心等建设。加强市县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壮大工程,打造100支有影响力的社会文艺团队。

文化产业壮大工程:推进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中国东湖广播影视媒体基地、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武汉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城、长江数字文化产业园、长江数字媒体城、武汉广电全媒体中心、汉江绿色印刷文化产业园、复兴之路文化科技园、光谷文化中心、枣阳汉文化产业园区等建设。

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工程:打造武汉都市、长江三峡、神农秘境、世界遗产、浪漫楚风、智慧三国、大别山水、始祖炎帝、清江风情、健康养生、红色生态、平原水乡、四季赏花等文化旅游特色品牌。

第十二章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湖北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更加注重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第一节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促进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改善。

一、构建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构建全方位保护、全流域修复、全社会参与的长江生态共同体。健全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达标升级、入园集群发展。持续推进长江“三磷”整治,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重点地区区域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管控,巩固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治理成果,严格岸线资源管理,抓好长江、汉江岸线“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生态用水保障机制,保证重要断面的生态流量,维护流域生态平衡。完善长江流域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提升区域共治能力。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完善以“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为骨架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推进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加强退化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推进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天然林公益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退耕还林还草、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森林资源。推进三峡地区、丹江口库区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推进黄石、鄂州、潜江、宜都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


(见图3)图3 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示意图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基本形成以神农架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长江、汉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和繁育基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设施,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提高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能力,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等设施。

专栏13  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四大屏障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工程、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幕阜山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以三峡库区及周边为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土地综合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探索开展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实施丹江口库区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封育保护、营造水源涵养林。

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四湖流域、通顺河流域、府澴河等河湖水生态修复。实施汈汊湖、武湖、钟祥南湖等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开展洪湖、沉湖、网湖、龙感湖等湿地保护与修复。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建始、丹江口、阳新、十堰市郧阳区等地为重点,开展历史遗留露天矿山开采边坡综合整治。

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以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自然公园为重点,建设一批资源管护、科研监测、应急防灾等基础设施。实施江豚、金丝猴、麋鹿等珍稀濒危动物,以及钟萼木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工程:推进京山枫香皂荚、竹溪楠木、咸宁林木种质资源等异地保存库,以及神农架红桦、锐齿槲栎等原地保存库建设。

第二节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健全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切实提高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加强截污控源、清淤疏浚、调水引流,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河(湖)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构建小微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和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继续执行重点城市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重视环境激素、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治理。

二、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统筹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和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排污许可证与环评融合试点,深化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完善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第三节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一、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统一确权登记,探索建立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体系。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配套制度体系,实施森林、湿地、水流等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补偿,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区域间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建立重要流域、重要湖泊、大型引调水工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科学利用林地资源,推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武汉绿色发展示范、三峡地区绿色发展,支持鄂州等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工程,推动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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