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

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化解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风险,推动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

第一节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各领域国家安全,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健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

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把维护国家安全与改革发展稳定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研究会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政策。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对各类风险排查评估预警。推进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建立国家安全审查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强化国家安全执法。落实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

二、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保持对暴恐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加强新闻舆论、社科理论、文化文艺等意识形态重点阵地建设和管理,完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联动处置机制,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加强经济民生社会领域热点舆情引导管控,确保不引发重大恶性事件并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转化。

三、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健全全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体系,完善重点领域人民防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要求,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快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加强军地科技协同创新,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协调发展。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提高风险防范化解的前瞻性、系统性、协同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一、加强社会风险防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大力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矛盾纠纷省市县乡四级联排化解机制,加强房地产、集资融资、劳动社保等突出问题的排查预警。完善社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要领域、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安全风险评估。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

推进自主可控技术攻关和储备,加强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抗冲击能力。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实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链条管理,建设全省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数字化应用系统,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着力防控影子银行业务风险。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规范发展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三、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加强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等行业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工业集聚区风险防范。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风险调查,推进重点企业和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加强哨点监测,建立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管控体系。

第三节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着力维护社会安全,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三个责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安全、景区安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推动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强制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二、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发挥地质、气象等作用,全面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加强各涉灾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立体气象观测系统及专业气象观测网络,提升灾害预报预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和防御工程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重点省份建设,强化技术防灾,有效防范暴雨、洪涝、干旱、大风、森林火灾和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推动应急避难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生活设施。在重点城市和地震易发区开展活动断层探测和房屋设施加固。扩大巨灾保险试点,完善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机制。

三、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坚持“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标准,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规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把食品安全前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加强冷链物流监管,构建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提高疫苗、血液制品检定能力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构建药品安全检验、监测、追溯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和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下沉,鼓励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四、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建立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完善与常态化防控相适应的领导体系,增强监测预警、疫情救治、风险防控能力。完善菌毒种管理体系,推进省级菌毒种保藏中心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与跨境传播。加强基因生物技术管理,保护生物遗传资源,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生物恐怖袭击。加强生物安全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病原学鉴定、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专业型人才,提升生物安全领域基础前沿创新能力。

五、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快建设立体化、智能化、社会化、实战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打击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能力。推进社会面智能安防、“雪亮工程”建设,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加强智慧公安、公安基础设施、公安装备建设,提升警务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优化监狱和戒毒所布局,健全社区矫正机制,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第四节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高效应对全灾种的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建强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晰职责边界和责权界线。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评估、演练和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应急资源普查机制,健全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建设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及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实现安全风险有效监测、及时预警。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增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国家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中心及集配中心、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鄂东南、鄂西北、鄂西南等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实施应急装备现代化计划,推进应急装备高端化、智能化、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培养一批专业救援队伍,建立综合性救援力量与地方专业队伍、社会救援力量、驻鄂部队及驻在地武警部队共训共练、合作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培育应急产业,推进随州、赤壁等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应急装备制造特色品牌。

二、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建立资源共享、配备合理、储备充足、管理高效、输送快捷、保障有力的全过程多层次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应急物资采购制度和储备标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物资储备机制。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积极推进“中心库+区域库+前置库”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实现重要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完善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推进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的应急物资立体投放模式。健全救灾款物等社会捐赠规范管理机制。

三、提高社会动员能力

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和社会共治共享应急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和应急资源征用补偿机制。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摸底调查,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社会动员应急预案,强化日常应急管理中的社会参与意识,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夯实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标准,提升乡镇(街道)、社区(村)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文化建设,开展应急科普教育,加强日常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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