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打造强大市场枢纽

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内贸、外贸协调发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第一节 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不断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供需良性互动。

一、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品牌,推动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持续改善居住品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持续改善城市商圈、农村电商网络等设施,培育壮大无接触交易等消费新模式,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营造多元消费场景,发展夜间经济。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扩大县域乡镇消费,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支持建设武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襄阳、宜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以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养生消费为特色的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优化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行动,推进消费维权集体诉讼和公益诉讼,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升长期综合竞争实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左右。聚焦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既有需求又有空间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布局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工程与项目。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和产业价值跃升。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各地常态化公开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工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用足用好资金、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保障支持政策。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行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地出让,促进投资项目快速落地。   

第二节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充分发挥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高效率、低成本的流通网络,促进商品和服务跨区域流通,推动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

一、强化国内国际市场链接

加快打造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贸易通道,提高通道承载能力和转运效率,扩大商贸流通的交换空间,推动生产和消费在更大范围内产生联系。加快内外贸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衔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完善民航国际航线、中欧班列(武汉)、江海联运航线等国际通道,依托交通集疏运体系打造中部陆海大通道,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依托沿长江、汉十等横向通道和京广、二广等纵向通道,加强与周边省份中心城市和国内主要经济区的经济联系。发展壮大跨境流通新业态,鼓励省内商贸流通企业布局境外营销网络,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促进出口贸易与产业升级良性互动,推动进口贸易和消费需求联动。

二、增强市场服务功能

优化市场布局、贸易方式,发挥商贸流通衔接产业链上下游的功能,实现从采购到生产再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机衔接,为促进供需匹配、效率提升、产业升级提供强大的市场支撑。培育壮大钢材、汽车零配件、建材、化工、纺织等一批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整合做强汉正街小商品市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一批消费品市场,改造提升一批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各类市场拓展标准制定、价格指数发布等功能,增强市场影响力。推动有条件的市场建立供应链服务平台,提升市场整合线上线下供求资源能力。加快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逐步由单一贸易功能向信息、金融等综合性功能拓展,助力生产企业增强对市场需求的捕捉能力、快速响应能力和敏捷调整能力,促进生产效率提升。

三、打造高效物流体系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增强资源要素、商品、服务的流通中转和集聚辐射能力。围绕全省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武汉、宜昌、襄阳、鄂州、十堰等城市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充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等现代物流。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改造提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化发展,力争全省5A级物流企业增至30家。

专栏5  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物流枢纽工程:推进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建设,建成5个国家级物流枢纽,培育5家左右枢纽建设运营标杆企业。

物流园区工程:建成5个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布局建设10个左右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冷链物流工程:建设武汉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以襄阳、宜昌、黄石、黄冈、鄂州、十堰、荆门、荆州为重点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工程建设,实施县域冷链物流设施补短板项目。

城乡物流配送工程:建设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和社区配送设施,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直接配送等现代化配送方式,鼓励企业在城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力争所有社区、机关、学校、大中型企业、行政村设立末端配送网点。

第三节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抢抓国家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等重大机遇,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切实提高经济外向度。

一、更大力度加快外贸发展

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外贸产业优势集群,实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0%以上。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基地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汽车、船舶、机电、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扩大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快文化、中医药、调味品、防疫物资等特色产品出口,推动水产品、茶叶、食用菌、蜂蜜等优质农产品出口。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欧美、日韩等市场优势,深耕东南亚市场,开拓中亚、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扩大能源资源、高端装备、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武汉新一轮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二、更深程度融入“一带一路”

积极对接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更大力度组织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进口博览会,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打造区域开放合作的旗舰项目。切实推动境外产业园区发展,鼓励“中国—比利时科技园”“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等创新发展,在哈萨克斯坦、菲律宾等国投资建设综合性产业园区。扩大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高质量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深入开展民间交往,持续深化友城合作,促进人文交流,增进民心相通,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多领域务实合作。提升中欧班列(武汉)市场化运作能力。积极探索与新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推进互利互补发展。强化“走出去”服务和监管,健全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工作机制。

三、更高质量引进外资外智

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打造开放湖北国际形象。开展产业招商、主题招商和定向招商,重点引进行业龙头、“隐形冠军”、高科技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在湖北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功能性机构,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承担科技项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技术。办好光博会、华创会、台湾周、楚商大会、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大型招商活动,持续扩大湖北全球影响力和吸引力。推动建设国际合作园,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研发功能强的外资集聚园区。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

四、更高水平打造开放平台

推动湖北自贸试验区首创性、差异化改革,试行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政策和贸易监管制度,扩大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开放。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加强自贸试验区与省内经开区、高新区等联动发展。推进武汉片区扩容,推动设立襄阳、黄石、鄂州、荆州综合保税区和武汉天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高水平建设已有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各类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全面提升口岸功能,推进“口岸+”建设,拓展和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口岸作业科技化、海关监督智能化、互联互通信息化、通关服务多元化。推动口岸提效降费,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查验,进一步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积极推动鄂州、襄阳、十堰等空港口岸扩大开放。推动临空临港产业园区和现代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大力促进保税维修、研发设计、物流分拨、销售服务等业务,积极发展出口加工贸易和口岸经济。支持武汉、宜昌、鄂州、黄冈、黄石等地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

第六章 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深度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第一节 突出“一主引领”

坚持双向互动、融通发展,提升武汉城市发展能级,发挥武汉龙头引领作用,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辐射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武汉做大做强

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提升全国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全面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带动区域发展、参与全球分工。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统筹山、水、路、岸、城等空间,科学规划、提升改造“两江四岸”,高标准规划建设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长江新区,推进郊区新城建设,拓展城市架构、完善城市形态、增强城市功能、提升都市风貌。大力发展头部经济、枢纽经济、信创经济、服务经济、流量经济,增强高端要素、优质产业、先进功能、规模人口的集聚承载能力,发挥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武汉与其他市州联动发展,探索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增强武汉总部经济、研发设计、销售市场等对全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的服务带动能力,推广“园外园”“飞地经济”等协作发展模式,推动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省内有序转移、链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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