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由于缺乏有力指导督促,武穴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已连续三年不足10%。

责任单位:黄冈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加强武穴市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空白区,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到2024年底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0%。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年完成武穴市城区排水系统排查并对摸排出的排水口系统梳理,2022年6月底前制定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度开展管网建设改造,到2024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空白区,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高。

2.开展污水处理能力评估,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有效提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制定厂网运维系统整改方案,加强设施运维管理,加强水质数据管控,切实提高运维水平。

4.建立工作调度、督办、通报等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每年开展一次实施情况评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树立全面办信的理念,形成“领导包案、全员办案、执法查案、信访督案”的工作格局,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压得更实,信访事项办理更加规范,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质效更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分析研判,完善信访公开、领导接访和包案等制度,强化信访督办。

2.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对尚未办结的问题,实行双向交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长期难以解决、涉及重大民生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办理;组织力量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信访问题“回头看”工作,对办理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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