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在督察“回头看”期间被群众投诉废水污染周边农田,地方整改方案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工程。但督察发现,治理工程进展滞后,水系整治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改造还未完成。

责任单位:荆州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2022年1月底前完成疏港公路东西侧沟渠疏浚清淤工程;2022年6月底前完成青吉工业园水系治理第二期工程;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生物系统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分阶段推进

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完成青吉工业园区水系治理第二期工程建设,巩固第一期水系治理成果,完成丹水河、大东排、西排渠和杨家厂集镇北排渠等9条渠道清淤疏浚工程,确保青吉工业园水系连通。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化工废水预处理新建项目和现有生物系统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提高污水处理系统抗冲击能力,增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的稳定性。

3.对疏港公路东侧65米沟渠(辰桦产业园对面)实施筑坝排水、清淤除杂、管道排查修复、坡面整形,疏港公路西侧1300米沟渠(公安大道以南)实施清杂、沟渠疏浚、坡面整形等工程治理。

二十五、近年来,湖北省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按照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要求,突出规划引领和政策导向,认真实施《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不断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组织修订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并印发实施。

2.组织编制《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印发实施。

3.加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推进化工园区高标准建设,支持引进和发展低碳工艺和绿色产品,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工艺落后、安全环境风险高的项目进入化工园区发展。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严格化工项目环境准入,持续推进日常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二十六、宜昌市枝江姚家港化工园紧邻长江,但2019年以来还从长三角地区引进湖北宝晟得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酰氯类及4406吨硅烷类医药中间体、湖北联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含氟精细材料医药中间体等化工项目。

责任单位:宜昌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关于“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的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和《宜昌市化工产业入园指南》,严禁禁止类、淘汰类项目入园,入园项目必须符合绿色、低碳、循环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2.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专家对宝晟得药业、联昌新材料两个项目的选址布局、工艺、设备、安全、环保等进行论证。

3.根据论证意见制定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三年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将安全、环保隐患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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