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库同样存在渗漏,2021年7月监测发现,该磷石膏库坝下雨水沟总磷浓度最高为1.41毫克/升、氟化物浓度最高为4.34毫克/升。

责任单位:孝感市委、市政府(牵头),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督促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完成磷石膏库防渗漏改造和厂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在全面掌握污染产生环节、现有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磷石膏库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磷石膏库污染防治目标、措施及进度安排。

2.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杜绝磷石膏库超总量和超标排放,完善防渗漏措施。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尾水处理工程。对磷酸罐区、硫酸罐区、磷铵尾洗围堰、地坪地沟、地下槽进行全面修复;对黄麦岭公司尾矿库、磷石膏库、露天采场排水明沟、截洪沟及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改造;对厂区内雨污分流进行全面改造;充分发挥污水处理站功能,将磷石膏尾矿库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督促黄麦岭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

4.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掌握企业产排污状况,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四十、襄阳市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库内磷石膏堆填不符合规范,雨天时磷石膏被冲刷直排外环境。

责任单位:襄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完成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车家店无主尾矿库内违法超高堆存的磷石膏治理工作。对磷石膏堆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防止磷石膏直排外环境。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在全面掌握污染产生环节、现有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磷石膏库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磷石膏库污染防治目标、措施及进度安排。

2.加快磷石膏转运,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该公司制定车家店无主尾矿库超高堆放转运方案,将原车家店已闭库尾矿库+160米以上部分尾矿全部转运到该公司合法运行的磷石膏渣场内。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超高部分转运,达到闭库验收时的+160米标高。

3.大力整治该公司作业现场环境问题。规范企业磷石膏转运作业,对作业面高洼不平处进行推平压实,对除作业面以外裸露的地方全部覆盖防尘网。对磷石膏堆放场、石膏渣场渗滤液收集沟、环形截洪沟和收集池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及时修复破损部位。硬化渣场道路路面,落实防尘、防撒漏等相关要求。沿公路线建围堰,防止转运区内磷石膏流失。在磷石膏堆场渗滤液收集池坝下修建应急池,在堆场醒目位置设置渣场危险告知牌等标识标牌。

4.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同时加强磷石膏库监督性监测及环境监管。

5.对该公司磷石膏堆放场、石膏渣场开展经常性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6.督促企业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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