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不符合相关园区规划及产业政策,于2021年7月被撤销项目备案,但督察发现,项目仍继续建设并已基本完工。
责任单位:黄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完善项目备案手续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整改措施:
1.积极与省相关部门对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1〕9号)文件精神,指导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备案。
2.依法依规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25000Nm3/h+35000Nm3/h空分项目停止建设,并依法重新进行项目备案,按照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属地开展项目能效评估,完善相关手续,保证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十五、大冶市湖北翊通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球墨铸铁管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于2019年3月开工,2021年7月违规投产,违规建设2年多未得到制止。
责任单位:黄石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直至完善节能审查手续,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完善节能审查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整改措施:
1.立即依法对湖北翊通铸业有限公司下达《停工停产整改通知》,指导企业按要求整改。
2.立即对该企业年产30万吨球墨铸铁管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进行封存,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取得合法合规手续。
3.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大冶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同时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未经节能审查的项目“违规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