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区田家河片区不具备认定条件,但通过挂靠枝江姚家港化工园被宜昌市认定为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2019年以来从长三角地区引进总投资约30亿元的农药原药制造等污染型化工项目。

责任单位:宜昌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优化园区规划布局,提升园区安全、环保能力,坚决遏制不符合园区规划的化工项目入园,促进园区规范高质量发展。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对姚家港园区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姚家港片区、田家河片区一体化发展。

2.对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督促姚家港化工园区完善包含田家河片区的城乡规划、安全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规划要件,完善污水处理、道路、供热、供电、安全、消防、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确保姚家港园区田家河片区符合姚家港园区规划要件要求。

3.严格执行化工项目准入要求,统筹相关部门加大对入园项目的环保、安全严格把关,严禁引进重污染项目。

4.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专家对从长三角地区引进的总投资约30亿元的农药原药制造等污染型化工项目的选址布局、工艺、设备、安全、环保等开展论证。

5.根据论证意见制定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三年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将安全、环保隐患降到最低。

三十一、宜昌、荆州等地还存在单个企业被确认为化工园区的情况。

责任单位:宜昌市、荆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

整改目标:1.宜昌市严格项目入园,促进园区规范高质量发展;2.荆州市将单个企业纳入大化工园区管理体系,实现园区集约化发展。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分阶段推进

整改措施:

1.宜昌市持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推进白沙河园区提档升级,满足“D类园区”条件,2022年8月底前完成。

2.荆州市立即启动张城垸化工园区提档升级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石首市张城垸化工园区提档升级规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按照该规划实施楚源集团提档升级改造,督促企业对安全环保和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提档升级,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3.2023年12月底前,整合荆州开发区和沙市区化工园区,整合后的化工园区分设开发区、沙市两个片区,对整合后的园区编制绿色园区发展规划,实现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环境监督管理同频共振,产业集约化绿色发展。

三十二、全省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达12480个,溯源和整治任务繁重。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分阶段推进

整改措施:

1.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础上,完成一批立行立改整治任务。

2.分年度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深入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定期调度分析、项目评审评定、工作进度提醒、组织现场推进、典型示范引领五项工作机制,2022年底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推进解决一批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整治工作,再利用2年时间即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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